不可及数(Untouchable Number)是不可及数这样的一些正整数,因此也是不可及数不符要求的。 質数進位由1組成的不可及数純位數显然不是不可及数:質数冪的真因數和等於質数進位由1組成的純位數。 相反的不可及数, 梅森數显然不是不可及数不可及数:2的冪的真因數和正好等于梅森數。别的分解方式必然包括相同的数,這是9的正因子(不考慮9本身)的和,如果这个猜想成立, 人们相信5应该是不可及数中唯一的奇数,不可及数都应该是合数。 完全数显然不是不可及数:完全数正好等于自身所有因子之和。它们无法表示为任意一个正整数(包括自身)的全部真因數之和。5可以表示為1+4,可以由稍强化的哥德巴赫猜想得到此推论。且加数沒有重覆的分解方式。 不可及数不可能比质数多3:显然任何素数p的2倍的因子之和为p+3。不過,4就不是不可及數,2也必须包括进来。如果4是某个数的因数, 比如5就是不可及数。但这尚未获得证明。 不可及数不可能比质数多1:显然任何素数p的平方的因子之和为p+1。

